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汽车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年9月7日至年4月3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i、i、i、i、i、i、i、i、i、i、i、i、i、i、i、i、Mi、M2、Mi、M3、M4以及ActiveHybrid3车辆,共计辆。因配件供应原因,3系车辆的召回活动将于年9月6日开始实施,其它型号车辆的召回活动将于年10月29日开始实施。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因燃油箱制造工艺波动和设计容错性不足,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引发燃油箱上部的加工口盖板开裂,导致车辆加满燃油时发生燃油泄漏,存在安全隐患。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使用专用工具(泄漏探测仪)进行燃油箱压力损失测试,并免费更换未通过测试的燃油箱,以消除安全隐患。应急处置措施:在得到召回检修前,建议车主加注燃油时不要超过油量表的3/4,以免增加油箱负荷诱发损坏。如果在车内闻到燃油气味或在车外观察到燃油泄漏,应尽快联系宝马授权经销商进行维修。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宝马授权经销商将通过挂号信、互联驾驶信息等形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免费召回检修事宜。用户可拨打宝马服务--(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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