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

财税9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

发布时间:2022/4/28 14:27:0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93号-9-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年9月15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来源:税屋

室主:王文清,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外贸会计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财税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税网(中国税务报)税收政策特约撰稿人,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督察内审师资库教师,中国税务总监高峰论坛年度"十大税务杰出人物",曾任山东省税收学会理事、山东国税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专家,年全国打虚打骗专项检查工作政策调研组长,具有十多年的基层税务工作经验。出版过《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解析与评估管理》等7部书籍,在《财税研究》、《税务研究》、《国际税收》、《财务与会计》、《中国财政》、《中国税务报》等杂志及报刊发表文章余篇,多项获得国家及省级税收科研成果奖项,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两次。主要研究增值税、营改增、进出口税收管理、打击出口骗税、新业态行业及跨境贸易与电商税收政策。主讲《打击出口骗税稽查技巧》、《出口退(免)税操作及最新政策解析》、《出口退(免)税纳税评估及风险防范》、《电子商务运作与税收政策》、《出口企业风险应对与筹划实务》、《营改增政策解析与实务》、《外贸出口新业态行业发展与税收管理》等课程,对增值税、出口退(免)税及新业态行业税收政策、检查及实务操作具有较深的研究与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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