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电产品 >> 机电产品前景 >> 2023年新版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实施
商务部及海关总署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年)》(商务部公告年第41号),自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年第49号同时废止。年版《目录》共包含14项货物种类,包括:
1、消耗臭氧层物质
2、化工设备
3、金属冶炼设备
4、工程机械
5、起重运输设备
6、造纸设备
7、电力电气设备
8、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
9、农业机械
10、印刷机械
11、纺织机械
12、船舶
13、硒鼓
14、X射线管
上述《目录》内第2至第14项所列货物为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目录》内所述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