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电产品 >> 机电产品优势 >> 机床进口报关办理流程
01
确认海关编码,判断其是否为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设备
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一)《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年第号)
(二)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监视器等。(详见质检总局、发改委、信息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认监委公告
年第号附表)
(三)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
总局公告年第号附件)
(四)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旧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
(详见环保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环函[]号附件)
02
办理所需要的文件
《装运前检验证明》或《旧机电产品进口声明》,确定是否需要装运前检验检疫还是免装运前检验检疫。在《进口旧机电产品
检验监管措施清单(年版)》(简称《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检索,若在《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2中,收用
货单位可自行联系装运前检验机构,申请装运前检验,并取得《装运前检验证书》.
03
办理《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重点旧设备进口许可证》(需要情况下)
04
国外发货、抵港申报
05
报关一缴税-放行
06
商检查验
07
提货至客户指定仓库
08
商检调离(需要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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