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电产品 >> 机电产品介绍 >> 今日小知识丨招标采购管理热议问题答疑
九十七、竞争性磋商中除了“最后报价”能否调整其他内容?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里面的“最后报价”仅指供应商对其所报价格进行调整,不得调整其他任何内容吗?岳小川:在最终报价之前,供应商通过与磋商小组的谈判已经确定了响应文件的内容,只剩下价格在最后报价时提交,“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里面的“最后报价”仅指供应商对其所报价格进行调整,不得调整其他任何内容。九十八、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规定是否合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但有些地方政府部门要求,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是否合规?岳小川:不合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要求非集中采购项目也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规定不合规。九十九、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采购图书的书名及出版社是否合法?
学校采购图书项目有时候因为实际需要,在采购文件中会明确要求采购图书的书名及出版社,是否合法?岳小川:图书的出版社相当于货物采购的制造厂家。如果该图书采购项目属于不确定书名、只确定类别的采购项目,一般不应指定出版社。如果采购标的属于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之类,则必须指定图书书名和出版社才能采购的,应该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对待。一百、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机电产品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条例?
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向国内代理商购买进口机电产品(医院采购一台医用磁共振设备),如不按商务部规定进行国际招标,采购人无法申请《进口自动许可证》,也无法办理进口手续。请问关于这类产品,是否可以按《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岳小川:本例所述的采购活动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年第8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有关特殊事宜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在财政部未出台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之前,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均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该类项目采购的货物进口手续的办理问题,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目前已经协调达成一致,可以办理相关手续。——来源《招标采购管理》年第10期
一百零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可以把响应文件排版格式等设置为评审因素吗?
某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想对响应文件的排版、字体、格式和装订等因素分别设置不同的分值,以便使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得更加精美。请问可以在磋商文件中这么设置吗?张志军:这么设置不妥当。《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38号)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采购人的这一要求涉嫌违反上述通知精神,建议不要把与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非实质性内容设置为评审因素。答疑专家:
张志军: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招标师、建造师、工程师,本刊特邀专家。
郭宪: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商务总监,高级国际商务师、咨询工程师(投资)、PMP、招标师,本刊特邀专家。
岳小川: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本刊特邀专家。
彭云辉: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中心。
宋莹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中心。
林鸿: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中心。
奇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中心。
刘永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中心。
李欣欣: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中心。
雷进忠: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