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电产品 >> 机电产品介绍 >>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如何办理
在进口机电产品的清关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需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O证)的货物,那什么是O证?什么货物需要办理O证?O证又要怎么申请呢?
一、什么是机电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
凡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向海关交验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什么类型的机电产品需要办理O证?
监管条件带O的机电产品。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年第10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口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
三、O证的申请流程
1、登录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平台进行资料录入
2、等待相关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后,带上从系统导出审核通过的申请表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正本、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正本到当地相关部门领取。
注意事项:《自动进口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后未领证的,发证机构可予以收回并撤销。
四、O证申请所需资料:
一、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上证书、文件仅限年内初次申领者提交);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三、货物进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四、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提交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复印件);
五、对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法律法规有特定规定的,应当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针对不同商品在《目录》中列明的应当提交的材料;
七、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八、进口经营者公函(介绍信)原件;
九、进口经营者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十、如因异地申领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申领的,被委托人应提供进口经营者出具的委托公函(其中应注明委托理由和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