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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发布时间:2024/10/31 1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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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核钛白”)于年11月1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于年11月20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亿元。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或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及签署相关文件和手续、授权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对调剂事项进行审批。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未来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

  公司于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议案》,一致同意以不超过90万元聘请立信对公司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海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制订〈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自身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年12月6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核钛白公告编号:-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年11月20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年11月17日(星期五)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树人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属于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且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较为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业务,有利于公司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新项目投产及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我们一致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制订〈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自身利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年11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与本次会议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核钛白公告编号:-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保障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将不再继续使用(不包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到期日均在前述投资期限内)。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在本次审议的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1)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受托方、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7、审议程序、信息披露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按本次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予以执行。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相关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1)履行完成审批程序后,将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合作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对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我们认为:

  1、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3、拟购买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4、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自有资金比较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属于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且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较为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公司委托理财相关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核钛白公告编号:-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含有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敬请投资者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核钛白”)于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亿元。

  中核钛白及控股子公司拟计划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品种包括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票据池融资、融资租赁等),具体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具体为:

  注释:被担保方类型①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方类型②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类型③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方类型④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对中核钛白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或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及签署相关文件和手续。上述担保事项签署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情况下,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同一被担保方类型可在其本次审议额度内循环使用,被担保对象可与其属于同一被担保方类型的其他被担保对象相互调剂使用额度,但调剂后的各被担保方类型总额度不得超过其本次审议获得的总额度,且对于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仅能从本次审议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同一被担保方类型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对调剂事项进行审批。

  本次申请对外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内预计将出现以下情形: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

  (4)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在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决议有效期内出现上述情形,将不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在超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02月23日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秋丽

  注册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钛白粉、硫酸亚铁、改性聚丙烯酰胺、余热发电、硫酸渣,化工新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工程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加工制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国家限定的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上市公司主体。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59万元,负债总额2,.0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2,.0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万元,净资产,.59万元,资产负债率0.46%,营业收入15,.43万元,利润总额57,.08万元,净利润57,.08万元。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86万元,负债总额59,.6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59,.6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万元,净资产1,,.23万元,资产负债率4.93%,营业收入6,.42万元,利润总额44,.92万元,净利润44,.61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上市公司主体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2、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4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海平

  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颜料制造;颜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陆地管道运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23万元,负债总额,.7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8,.35万元、流动负债,.4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9,.10万元,净资产,.48万元,资产负债率47.80%,营业收入,.73万元,利润总额20,.16万元,净利润18,.92万元。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7万元,负债总额,.0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8,.00万元、流动负债87,.7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5,.54万元,净资产,.51万元,资产负债率47.06%,营业收入,.31万元,利润总额2,.82万元,净利润2,.0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3、广州泰奥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8月9日

  注册资本:,.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旭

  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01号南沙金茂湾(T7栋及地下室)1房(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销售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51万元,负债总额65,.6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63,.3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7,.39万元,净资产85,.82万元,资产负债率43.19%,营业收入,.87万元,利润总额6,.30万元,净利润4,.04万元。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8万元,负债总额54,.3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53,.3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1,.38万元,净资产89,.07万元,资产负债率37.70%,营业收入,.17万元,利润总额5,.65万元,净利润3,.25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4、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宪春

  注册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钛白粉、硫酸亚铁,化工新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工程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加工制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进出口货物。员工餐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62,.35万元,负债总额19,.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17,.7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7,.39万元,净资产42,.76万元,资产负债率31.22%,营业收入,.99万元,利润总额3,.92万元,净利润2,.82万元。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7,.62万元,负债总额27,.5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25,.1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2,.00万元,净资产40,.09万元,资产负债率40.11%,营业收入57,.88万元,利润总额-3,.16万元,净利润-2,.6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5、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05月13日

  注册资本:,.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顺民

  注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颜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颜料销售;肥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选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04万元,负债总额,.9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60,.38万元、流动负债,.9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50万元,净资产,.07万元,资产负债率52.23%,营业收入,.77万元,利润总额30,.53万元,净利润26,.97万元。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6万元,负债总额,.3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50万元、流动负债,.6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62,.70万元,净资产,.93万元,资产负债率74.69%,营业收入,.16万元,利润总额24,.03万元,净利润21,.86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6、安徽金星钛白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雨辰

  注册   经营范围:销售钛白粉、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41万元,负债总额,.1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35,.50万元、流动负债,.1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20,.82万元,净资产63,.30万元,资产负债率64.70%,营业收入,.79万元,利润总额4,.22万元,净利润3,.58万元。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2万元,负债总额,.4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90,.70万元、流动负债,.4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20,.62万元,净资产65,.79万元,资产负债率71.03%,营业收入,.58万元,利润总额2,.06万元,净利润2,.4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7、攀枝花泽通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11月01日

  注册资本:21,.9万元

  法定代表人:席祖盛

  注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81.83%股权,厦门市正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8.17%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28,.91万元,负债总额2,.9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00万元、流动负债2,.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2,.39万元,净资产25,.92万元,资产负债率10.26%,营业收入28,.22万元,利润总额2,.06万元,净利润2,.31万元。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4,.02万元,负债总额6,.62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00万元、流动负债6,.9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4,.00万元,净资产27,.40万元,资产负债率18.51%,营业收入40,.00万元,利润总额3,.13万元,净利润2,.81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8、甘肃泽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08月08日

  注册资本:2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顺民

  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16万元,负债总额13.7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13.7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45万元,资产负债率4.26%,营业收入.89万元,利润总额-1.55万元,净利润-1.55万元。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99万元,负债总额22.8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22.8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18万元,资产负债率1.30%,营业收入2,.61万元,利润总额-29.27万元,净利润-29.2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9、甘肃中合通热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11月01日

  注册资本:2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心语

  注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暖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煤制品制造;煤炭洗选;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7万元,负债总额.0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0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49.32万元,资产负债率93.42%,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69万元,净利润-0.6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会理钒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51,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园

  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资产总额30,.97万元,负债总额19.3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19.3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0,.66万元,资产负债率0.06%,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76.88万元,净利润57.66万元。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32万元,负债总额34.7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34.7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0,.56万元,资产负债率0.11%,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9万元,净利润.8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1、哈密中合钒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年03月27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心语

  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24万元,负债总额.5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7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0,.70万元,资产负债率1.45%,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42万元,净利润93.70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2、贵州开阳双阳磷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年03月11日

  注册资本:.395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荣

  注册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石开采、销售;硅石、重晶石、铝矾土、硫铁矿、铅锌矿购销;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物品)销售)。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0,.59万元,负债总额16,.4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00万元、流动负债13,.4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4,.16万元,资产负债率78.37%,营业收入1,.99万元,利润总额1,.24万元,净利润.8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13、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年01月12日

  注册资本:25,.331万元

  法定代表人:甘立炜

  注册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黄磷及其副产品生产与销售、磷化工衍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磷及磷制品系列产品生产与销售(凡涉及磷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磷矿石加工与销售;磷化工原材料经营;磷化工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不含木材)。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年9月30日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2,.59万元,负债总额50,.1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5,.26万元、流动负债50,.1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3,.00万元,净资产32,.49万元,资产负债率60.87%,营业收入12,.63万元,利润总额-14,.33万元,净利润-13,.62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主体提供担保,将在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以实际使用授信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目的是为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进一步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泰奥华有限公司、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销售有限公司等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授信担保议案,有利于公司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新项目投产及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攀枝花泽通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担保方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将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

  对被担保方类型①、被担保方类型②、被担保方类型③、被担保方类型④审议新增预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授信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综合授信与担保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授信与担保方案,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本次明确公司总体担保范围和额度,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本次担保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业务,有利于公司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新项目投产及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下同),并为此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亿元人民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主体的担保金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3、截至年10月31日止,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4、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3亿元的.67%。

  八、其他

  担保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监管规定披露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及变化等有关情况。

  九、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核钛白公告编号:-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等: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但也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   公司于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将不再继续使用(不包括截至本公告日已开展外汇套期业务但尚未赎回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年度累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为人民币18.04亿元,存量金额为人民币2.03亿元,均未超过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以上额度不纳入本次审议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境外业务和国际贸易业务收支的预期,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继续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拟继续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期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审议的额度规模较大,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财务中心是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办部门,负责风险管理体系搭建、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工作。

  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及子公司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中成本和收入随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锁定和优化,有利于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召开股东大会前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中核钛白公告编号:-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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