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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运行边界
第一节定义
3.1.1温室气体种类:系指ISO-1标准定义六种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氟氢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
3.1.2徐州科亚机电有限公司营运边界包括直接、间接与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本公司主要温室气体排放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氟氢碳化物(HFCS)四类。
第二节边界范围图
本公司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鉴别时组织边界范围:
第三节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定义:针对直接来自于本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
直接的排放源有下列项目:
3.3.1固定燃烧源:指固定式设备燃料燃烧
公司的固定燃烧源:食堂液化石油气灶。
3.3.2制程排放:
公司的制程排放:无。
3.3.3交通运输移动燃烧源:
公司的移动燃烧源:汽油公务车、柴油叉车。
3.3.4逸散性的排放源:
公司的逸散排放源:空调冷媒。
3.3.5直接排放量盘查清册结果,年1月1日~年12月31日本组织总直接排放量为.89吨CO2e,约占徐州科亚机电有限公司总排放量的29.62%。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畴1的排放)排除情况的说明:
1.组织存在一种排除的GHG源,是辅助生产维修用的乙炔,排除理由为使用随机性强且用量少,相对于公司的总排放量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排除在本次盘查范围内;
2.组织存在一种排除的GHG源,是空调及冰柜的冷媒,排除理由为无法确认空调及冰柜的冷媒消耗量,且年1月1日~年12月31日没有填充,所以排除在本次盘查范围内。
3.组织存在一种排除的GHG源,是汽油公务车、柴油叉车,排除理由为无法确认汽油公务车、柴油叉车消耗量,相对于公司的总排放量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排除在本次盘查范围内。
第四节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定义
1.能源间接排放量计算的是与进口/外购电力有关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2.其它间接排放是针对公司其它的活动所产生的其它间接排放,排放源是由其它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
3.4.1能源间接排放量
间接排放量排放为电能,能源间接排放量为.72tCO2,约占公司总排放量的70.38%。
3.4.2其它间接排放
其它间接排放量,对于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因无法掌控其活动及温室气体排放,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只进行排放源鉴别工作,不予以量化,包含:
1.委外作业车辆及人力(原料、产品及废弃物运输)
2.员工通勤、差旅车辆
3.外聘人力,如:诊所医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4.供货商原材料生产、运输
5.乘非公司车辆员工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