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电产品 >> 机电产品市场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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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雪人股份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2月21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通知已于年12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保理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巽发展”)、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压缩机”)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银行”)累计申请综合保理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其中,震巽发展拟向海峡银行申请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雪人制冷拟向海峡银行申请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雪人压缩机拟向海峡银行申请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公司对经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确认应付账款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至确认的应付账款的付款义务结束。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震巽发展、雪人制冷、雪人压缩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因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雪人制冷、雪人压缩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于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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