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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对于旧机电产物入口办理联系题目的发表
年第76号
凭借《国务院对于打消和调换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故的决意》(国发〔〕50号)的请求,质检总局已打消入口旧机电产物存案行政审批。为爱护处境、保证花费者平安和衰弱,典范入口循序,现将增强旧机电产物入口办理请求发表以下:
1对于调换入口旧机电产物的存案办理(一)《重心旧机电产物入口办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年第5号)、《机电产物入口主动允诺履行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年第6号)、《机电产物入口办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年第7号)中波及入口旧机电产物存案办理的联系规则不再履行。试验检疫机构在对相符前提的产物出具《入境货品通关单》时,备注栏内标注“旧机电产物”字样。
(二)凭借《机电产物入口主动允诺履行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年第6号)第六条第(四)款,“入口旧机电产物的,应供应国度质检总局受权或者可的试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口产物的预试验汇报。”需求供应预试验汇报的入口产物领域凭借《质检总局对于调换入口旧机电产物试验囚系的发表》(质检总局年第号)中《入口旧机电产物试验囚系办法清单》办理办法表2履行。
2对于增强入口旧机电产物现场试验归入《应逐批履行现场试验的旧机电产物目录》(见附件)的旧机电产物(原临盆厂售后效劳修理除外),由港口试验检疫机构逐批根据联系产物国度手艺典范的强迫性要务履行现场试验。经试验,凡不相符平安、卫生、处境爱护请求的,由试验检疫机构责令收货人烧毁,或出具退货处置告诉单并书面告诉海关,海关凭退货处置告诉单操持退运手续。
本发表自宣布之日起成效。
附件:应逐批履行现场试验的旧机电产物目录
质检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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