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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口二手机床代理报关
清关手续
申报单据要求,上海港通关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方式进行申报,海关对应办事项及监管办法与其他贸易方式的货物有所区别。
以下供参考:
进口二手机床海运通关费用:
换单服务费
换单费
监管库费用(如海运拼箱)
报关报检费
估价服务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滞箱费(如整箱)
港杂费(如整箱)
堆存费(如整箱)
进口二手机床空运通关费用:
机场仓库费
报关报检费
估价服务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其他杂费
进口二手机床清关申报注意事项
(一)不确定的货物可通过“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咨询确定;
(二)申报时货物信息必须与到货保持一致性、完整性、正确性;
(三)列入预检验范围的旧机电产品必须在预检验后才能进口;
(四)装运前预检验注意事项如下:
1.货物外表检查:
(1)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现行的入境验证明规定验证明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明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2)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外观和包装状况是否存在外观缺陷、残损等;
(3)核查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2.按照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项目检查: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3.按照国有关卫生、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查:
(1)检查货物卫生状况;
(2)检测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4.对装运前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验证明。
5.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通关完成后,及时与属地海关的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到货物检验
知识拓展
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有何检验监管要求区分旧机电产品的不同情形,海关采取差异化检验监管模式。1.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年第号附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2.列入号公告附件《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中《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可以进口,但需实施装运前检验。进口后,海关对其实施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并以到货检验结果为准。3.其他未列入号公告附件《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旧机电产品,可以进口,无需实施装运前检验。进口后,海关对其实施口岸查验和目的地检验。4.针对“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及“国内转移复进口”等4种特殊情况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海关仅实施监督管理,不实施检验。5.列入原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年第76号附件《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海关在进口口岸对其逐批实施现场检验。需要提醒的是,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还需按《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令年第1号)要求取得进口许可证。
加工贸易项下关税配额农产品受灾处理加工贸易项下关税配额农产品因非不可抗力造成保税货物受灾的,如企业不能提交一般贸易配额证,海关按关税配额外税率计征税款。因不可抗力造成保税货物受灾的,经海关核实,对受灾保税货物灭失或者虽未灭失,但是完全失去使用价值且无法再利用的,海关予以免税核销;对受灾保税货物虽失去原使用价值,但是可以再利用的,海关按照关税配额税率计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