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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桐城市进一步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

发布时间:2022/10/5 12:57:55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安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以下简称“双招双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双招双引”作为“第一要事”“第一抓手”“一把手”工程,坚持把招引大项目、好项目作为聚集创新动能的主要手段,全面落实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链工作要求,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桐城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双招双引”领导

1.实施顶格战法。市领导要把推进“双招双引”作为指导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主攻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市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市领导领衔推进链上产业“双招双引”;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双招双引”工作,形成顶格谋划、顶格协调、顶格推进的工作格局。

2.突出“一把手”工程。将“双招双引”实效作为考核“一把手”担当作为的重要标准,各镇、开发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双招双引”的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出征找项目、主动对接谈项目、亲自调度抓项目,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双招双引”任务。

3.压实主体责任。各镇、开发区是“双招双引”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谋划“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队伍建设、发展空间、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事一议”的重大项目要勇于担当、敢于决策、及时拍板。

二、明确“双招双引”方向

4.主攻招大引强。紧盯头部企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布局和投资动态,着力招引一批体量规模大、产业链条壮、科技含量高、业态模式新、发展效益好的项目。推深做实产业“链长制”,绘制产业链图谱,建立招商目标企业库,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2-3家,打造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经开区每年要招引不少于一个投资额3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双新产业园每年要招引不少于一个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鼓励各镇每年招引一个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5.突出工业招商主体地位。坚持“开发区+招商+规上工业企业培育”三位一体突破,通过龙头企业带动、重点项目支撑、质量品牌提升,鼓励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绿色包装、机电装备、生态家纺等产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大力招引一批税收贡献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工业项目,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6.加强现代农业、服务业招商。围绕我市历史文化、生态资源优势,引进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项目;围绕提升城市综合配套功能,引进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四星级以上宾馆等项目;围绕“数字桐城、智慧文都”建设,引进一批有带动效应的高质量数字经济项目。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引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粮食、羽绒、茶叶、水禽)、农产品供应链、乡村旅游等项目。

7.加快科创平台招商。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开发园区、骨干企业等主体与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合作,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投入、有成果的标准,建设创新联合体、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每年要招引建设科创型平台不少于5个。

8.引进人才团队。进一步优化招才引智支持政策,依托重大项目、科创平台、骨干企业等引进一批领军人才、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来桐创新创业,提升全市创新能力水平。开展“院士家乡行”“科技创新节”等活动,引导桐城籍优秀人才回乡创新创业。

三、创新“双招双引”方式

9.推动产业专班招商。七大产业链链长负责链上重大项目招引、产业培育,牵头产业链研究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等工作。各链牵头单位负责各产业链研究和服务工作,定期向链长推送在谈、签约、开工等项目推进情况。在市级层面成立两支县干招商组,市经开区负责统筹、调度、管理、考核三大重点区域驻外招商人员。各镇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科干招商组。市招商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每年组织开展1次专题业务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10.运用基金招商。充分利用好省科创基金,成立至少一支产业招商基金。通过建立基金政策性直投机制和借助外部基金合作等方式,推动科创企业、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到桐落户。

11.促进以商招商。各地要服务好已落户企业,形成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制定企业引荐项目的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家利用人脉资源、专业技术,围绕自身产业链,引进上下游配套项目。

12.试行委托招商。采用市场化模式与国内有影响力的专业咨询机构、企业联合会、研究设计院等中介组织机构建立合作,重点引进头部企业、上市公司、行业强和科创平台及人才团队。

13.实施全社会招商。引导商协会参与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委托商协会在三大重点区域等地承办推介会、投资恳谈会等;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桐城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等群体,发挥招商引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推介桐城。

14.提升专业化水平。经开区要面向全国招聘一批专业性人才,通过加大培训频次、赴企业一线跟班学习等措施,打造一支懂产业、懂企业、懂技术、懂政策,能与产业高端对话、能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招商人才队伍。聚焦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强产业研究,科学谋划招引项目,建立重点招商企业信息库,绘制招商地图,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精准招商。

四、夯实“双招双引”平台

15.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启动建设绿色包装创新试验区、高新产业园、桐城科创园、稳定同位素产业园、硅基新材料产业园,加快建设智慧县域联合创新实验室、汽车零部件产业创新实验室。16.加快园区要素提升。鼓励开发园区内工业用地升级扩容。通过将重大招商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争取省级统筹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通过建立招工风险金制度,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

17.注重园区企业招引质量。坚持“亩产论英雄”,推行“标准地”制度。发挥好“一区多园”带动效益,加速资源集约、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各园区和工业集中区要主动盘活闲置资产,积极推进“小微园”建设,加快输送机械、生态家纺、安全健康防护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双港软包装、范岗绿色装饰等特色小镇,引进一批有品相、有质地、有效益的小微企业,努力实现创造就业、培育产业、带动创业。五、健全“双招双引”机制

18.突出利益共享机制。对各镇(街道)引进落户园区的项目,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招商到位资金、产值、缴纳税收(扣除奖励部分),继续按照《桐城市招商引资项目共引共建共享暂行办法》(桐办发〔〕90号)执行。园区推荐落户镇(街道)小微园的项目,比照该办法共享招商成果。

19.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各镇、开发区和市直目标任务单位负责招商项目信息收集和跟踪,每周及时报送项目线索或招商动态到市招商中心。市招商中心要建立健全全市招商项目信息库,加强招商项目信息传递、共享、应用。

20.用活考核激励机制。对招商引资考核成绩优异的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各镇和市直单位奖金可分配至个人,其中党政正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各奖励奖金总额的10%。各园区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从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单位中评选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同时,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政治素质过硬、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干部,可优先予以提拔或重用。

六、优化“双招双引”营商环境

21.优化高效服务。制定《桐城市营商环境创优工程实施方案》,完善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深化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简化企业变更和注销,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优化水电气公用事业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22.设立服务中心。在重大招商项目全程服务代理的基础上,设立市级企业服务中心,协同推进“四送一服”工作。专门服务“双招双引”项目落地、建设和企业运营发展,建立市场主体诉求受理、交办、督办、反馈机制,统筹解决项目推进、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23.优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采用银团贷款、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引导金融机构采用“税融通”、“科创贷”等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实施金融暖企行动,加强政银企对接。

24.制定支持政策。制定《桐城市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暂行)》,在固定资产投资、厂房代建、上市(挂牌)等方面对“双招双引”项目予以支持,建立招才引智补贴、项目引荐人奖励、外商服务绿卡等制度。

25.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的重点招商项目,建立“全过程、清单式、节点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台账,紧盯项目转化率、落地开工率、投产率、入统率、入规率、达产率。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原则,推动在谈项目尽快签约;督促签约项目尽快开工;督促开工项目尽快入库;督促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产。

七、加强“双招双引”工作保障

26.严格落实“月通报、季调度、年终考核”制度。市招商中心每月对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招商和亿元以上项目签约、开工、投产、入统、入规等情况进行通报,分管市领导对“双招双引”后进单位及时予以调度。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全面调度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单位“双招双引”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企业服务中心受理的企业诉求办理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核中心、市招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年终对各地、各部门全年“双招双引”进行综合考核。

27.推行尽职免责。建立完善“双招双引”容错免责机制,探索“双招双引”集体决策事由及结果在纪委监委备案。在“双招双引”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经过科学评估、民主决策等程序,对现行行政审批等制度有所突破,但最终因不可控或不可预知的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一定损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

28.坚持“约谈”和“离岗”招商机制。凡在年6月30日前未完成全年任务1/2的单位,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凡在9月30日前未完成全年任务3/4的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须于10月5日前离岗招商。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按月轮流离岗招商,市直单位由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离岗招商。凡没有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在年终综合考评中不得评先评优。

29.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干招商组每年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各驻外招商分中心每人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5万元,由经开区负责经费保障。各产业链每年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统一管理使用,列入市财政预算。

本实施意见参照《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9号)制定,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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