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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施工计量器具管理范围
1.强制检定:指计量标准器具与工作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送由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有:(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列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2.非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由使用单位依法自行定期检定,本单位不能检定的,由有权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施工计量器具检定范畴:(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强检目录》)的在施工过程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如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电能表(单相、三相)、测量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声级计等;(2)施工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3)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如:电压表、电流表、欧姆表、相位表等。
考点分类管理计量器具
根据计量器具的性能、使用地点、使用性质及使用频度来确定,将计量器具划分为A、B、C三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色标标志。
考点、A类计量器具范围
1.施工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计量器具:一级平晶、零级刀口尺、水平仪检具、直角尺检具、百分尺检具、百分表检具、千分表检具、自准直仪、立式光学计、标准活塞式压力计等;
2.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电能表、接地电阻测量仪、声级计等。
考点、B类计量器具
1.B类计量器具范围: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及物资管管理的计量器具,如: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千分表、水平仪、直角尺、塞尺、水准仪、经纬仪、测厚仪:温度计、温度指示调节仪;压力表、测力计、转速表、砝码、硬度计、万能材料试验机、天平;电压表、电流表、欧姆表、电功率表、功率因数表;电桥、电阻箱、检流计、万用表、标准电标准信号发生器;示波器、阻抗图示仪、电位差计、分光光度计等。[B-中等(尺/仪/表/计]。
2.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B类计量器具可由所属企业计量管理部门定期检定校准。企业计量管理部门无权检定的项目,可送交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考点C类计量器具
1.C类计量器具范围
(1)计量性能稳定,量值不易改变,低值易耗且使用要求精度不高的计量器具:钢直尺、弯尺、5m以下的钢卷尺等;(2)与设备配套,平时不允许拆装指示用计量器具: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等;(3)非标准计量器具:垂直检测尺、游标塞尺、对角检测尺、内外角检测尺等。
2.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对新购入的C类计量器具,经库管员验货、验证合格后即可发放使用。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检测设备的精度要求和生产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书》。
2.施工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无论是企业自有的、租用的或是由建设方提供的,均需按照建立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按周期检定校准,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度已知,以便检测结果能作为证实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依据。
3.使用计量器具前,应检查其是否完好,若不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识不清或封存的,视为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不得使用。每次使用前,应对计量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对零检查后,方可开始计量测试。使用中若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偏离标准状态,应立即停用,重新校验核准。如出现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应及时进行修理和重新检定。
5.项目经理部必须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员对施工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现场跟踪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1)建立现场使用计量器具台账。
(2)负责现场使用计量器具周期送检。
(3)负责现场巡视计量器具的完好状态。
6.计量检测设备应有明显的“合格”“禁用”“封存”等标志,标明计量器具所处的状态。
(1)合格:为周检或一次性检定能满足质量检测、检验和试验要求的精度。
(2)禁用:经检定不合格或使用中严重损坏、缺损的。
(3)封存:根据使用频率及生产经营情况,暂停使用的。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