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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12/3 2:25:3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及施工招投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应当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代表应当由招标人选派或者委托;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评标委员会中,工程造价专家应当不少于一人。对同一个项目的评标评审,来自同一单位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只能为一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评标专家的抽取情况进行监督。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二、进一步规范评标办法的制定

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暂不使用信用评价;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方法应当使用综合评估法;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在万元以下(含本数)且不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其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应当使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方法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不得出现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施工综合评估法、施工合理低价法各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三、探索技术标合格制及第三方信用报告

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在万元以上,且技术简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对其施工评标办法的技术标实行合格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标合格的,技术标得满分,不合格的,视为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否决投标,否决投标的商务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工程总承包项目和使用综合评估法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投标人的第三方信用报告设置评标标准,但不得以限制第三方信用报告出具单位等方式排斥投标人。

四、进一步明确评标过程出现问题的处理原则

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提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合理的书面解释;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涉及否决投标人投标的表决,认定票数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二。

五、进一步规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顺序按照资格、资信标、技术标及商务标的顺序进行,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标报告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对评标期间出现的问题如实记载,依据充分;详细评分汇总表、技术标评审打分汇总表应当予以公开,使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在中标公告中公开,未使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开。

六、进一步规范评标内容及澄清处理方式

通过对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各项内容进行评审,确认在技术方法、措施、标准等方面是否存在偏差;通过对商务标的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清单报价异常一致或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的内容,商务标评审采用电子清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清标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找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理解的其他偏差等。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以及其他需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并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

七、进一步规范定标活动

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项目,以及使用“评定分离”方法进行定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定标,并出具定标报告;使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其定标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滨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导则》(滨建建字[]16号)文件执行;使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对定标委员会的定标结论负责;使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定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招标人因特殊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达不到规定数量的,可以邀请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参加定标委员会,其定标结论由招标人负责;使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招标人不得通过设置报价和结算优惠、让利及其他形式的定标因素,强制投标人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亦不得通过报价和结算优惠、让利及其他形式的内容,在定标活动中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使用“评定分离”方法的,应当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评标活动和定标活动;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应当履职尽责,客观、公正的提出评审意见、定标结论;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以及评标活动、定标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文件中与本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工程总承包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2.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3.施工招标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

4.第三方信用报告评分细则(试行)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9月22日

附件1

工程总承包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工程总承包评标细则实行百分制,商务标61-65分,技术标20分,资信标15-19分;其中技术标中的分值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自主设置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分值权重。详细评审按照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的顺序进行。本细则所有评标汇总生成的分值,其计算规则为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资信标评审细则:资信标分值总分值为15-19分,由信用评价分值和非信用评价分值构成。

信用评价分值为15分,信用评价分为年度评价和实时评价;年度评价最高5分,投标企业AAA级信用得5分,AA级信用得4.5分,A级信用得4分,B级信用得3.5分,C级信用得3分,列入“黑名单”得企业信用得0分;实时评价最高10分,投标企业AAA级信用得10分,AA级信用得9分,A级信用得8分,B级信用得7分,C级信用得6分,列入“黑名单”得企业信用得0分。评标委员会对年度评价评审时,投标企业的年度评价等级以开标当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评价系统公布的上年度企业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对实时评价评审时,投标企业的实时评价等级以开标当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评价系统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针对联合体投标人或同时具备施工、设计资质的投标人,施工企业(施工资质)和设计企业(设计资质)在信用评价分值的权重均不得低于30%。

非信用评价总分值最高为4分,量化标准包括总承包管理机构、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承揽的工程获得国家、省、市勘察设计奖项、质量安全奖项、第三方信用报告;业绩、奖项已在信用评价中计分的,不再作为资信标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总承包管理机构仅针对管理机构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注册执业资格的等次及数量设置量化标准;非信用评价分值动态调整,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总承包管理机构、业绩、奖项及第三方信用,并可自由设置分值组成,其中如设置第三方信用,其分值为1.5分;招标人不设置非信用评价分值的,其分值并入商务标。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在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一项或多项与本次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

招标人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可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参照下列因素设定类似工程业绩的佐证材料,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⑴合同;

⑵竣工验收材料(分部分项工程可提供分部分项验收资料);

⑶中标公示网站截图;

⑷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材料;

⑸其他。

其中,⑴项为必选项,⑵~⑸项为可选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招标人应当对潜在投标人可能提供的非招标类似工程业绩、专业分包类似工程业绩的佐证材料予以充分考虑,不得以限定佐证材料的类别或来源歧视潜在投标人,为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奖项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社会组织评定,且在其官方网站可以查询。

招标人设置业绩、奖项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使用特殊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的业绩、国家级的奖项有效期可延长至5年。

招标人设置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参照本通知附件4《第三方信用报告评分细则(试行)》执行。

奖项、业绩的设定不得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不得以此排斥歧视投标人。

招标人设置总承包管理机构、业绩、奖项、第三方信用分值的,应当在开标评标期间,将投标人上述信息及信用评价等级一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示,投标人应当对提供的总承包管理机构、业绩、奖项、第三方信用报告真实性负责。

2.技术标评审细则:技术标总分值20分,技术标评审分为设计方案评审、施工方案评审,设计方案评审、施工方案评审在技术标总分值中的权重均不得低于30%;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否决投标;评委对技术标的自由裁量权权重不应超过30%。技术标评审实行“倒扣分”制,投标企业的技术标在评审前,应为满分,评委对投标企业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投标文件,在自由裁量权重范围内进行客观评分,评委对投标企业的技术标进行扣分的,须针对评审要求详细说明扣分理由;投标文件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数平均值;招标人可参照下列因素设定评审要点:

⑴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①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及本市规范和标准;

②功能、设计指标、投资控制等是否符合规划及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③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关键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

④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专业配置;

⑤设计进度及建设周期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

⑥设计过程中对工程费用控制的措施;

⑦采用BIM技术或装配式技术的(如有)。

⑵施工方案评审因素

①包括总承包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相应的针对性措施;

②总承包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开发期的重要节点和管控措施;

③总承包整体成本管控方案和措施,包括对风险成本的控制措施;

④总承包资源配置和管控措施;

⑤总承包内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方案;

⑥对再发包的计划以及对再发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财务监理)的配合;

⑦总承包管理机构、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配置;

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含扬尘污染防治及使用国III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

⑨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

⑩采用BIM技术或装配式技术的(如有)。

3.商务标评审细则:商务标报价不得以费率形式进行报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总报价=设计报价+施工报价,对商务标的评审以投标总报价为准。评标委员会对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判断其报价组成的合理性。

商务标报价评标基准值C=A×K1×Q1+B×K2×Q2

A: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B:最高投标限价

K:下浮系数;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95%~%,装饰、安装工程为90~%,市政园林绿化工程86%~%,其他工程为86%~%。

Q:权重比例Q1+Q2=%;

Q1的取值范围为20%~25%

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且不少于5个。

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企业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其商务标报价得分为满分,投标企业有效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5分,每低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附件2

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实行百分制,商务标71-75分,技术标10分,资信标15-19分。详细评审按照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的顺序进行。本细则所有评标汇总生成的分值,其计算规则为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资信标评审细则:资信标分值总分值为15-19分,由信用评价分值和非信用评价分值构成。

信用评价分值为15分,信用评价分为年度评价和实时评价;年度评价最高5分,投标企业AAA级信用得5分,AA级信用得4.5分,A级信用得4分,B级信用得3.5分,C级信用得3分,列入“黑名单”得企业信用得0分;实时评价最高10分,投标企业AAA级信用得10分,AA级信用得9分,A级信用得8分,B级信用得7分,C级信用得6分,列入“黑名单”得企业信用得0分。评标委员会对年度评价评审时,投标企业的年度评价等级以开标当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评价系统公布的上年度企业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对实时评价评审时,投标企业的实时评价等级以开标当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评价系统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招标项目同时需要装饰装修资质和其他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装饰装修资质和其他建筑业企业资质在信用评价分值的权重由招标人根据施工内容在招标控制价中的权重据实确定。招标人允许同一专业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以其牵头单位信用评价分值为准。

非信用评价总分值最高为4分,量化标准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承揽的工程获得国家、省、市质量安全奖项、第三方信用报告;业绩、奖项已在信用评价中计分的,不再作为资信标评审因素进行量化;项目管理机构仅针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配置数量,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数量等指标设置最低标准和量化标准;非信用评价分值动态调整,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奖项及第三方信用,并可自由设置分值组成,其中如设置第三方信用,其分值为1.5分;招标人不设置非信用评价分值的,其分值并入商务标。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在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一项或多项与本次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

招标人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可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参照下列因素设定类似工程业绩的佐证材料,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⑴合同;

⑵竣工验收材料(分部分项工程可提供分部分项验收资料);

⑶中标公示网站截图;

⑷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材料;

⑸其他。

其中,⑴项为必选项,⑵~⑸项为可选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招标人应当对潜在投标人可能提供的非招标类似工程业绩、专业分包类似工程业绩的佐证材料予以充分考虑,不得以限定佐证材料的类别或来源歧视潜在投标人,为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奖项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社会组织评定,且在其官方网站可以查询。

招标人设置业绩、奖项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使用特殊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的业绩、国家级的奖项有效期可延长至5年。

招标人设置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参照本通知附件4《第三方信用报告评分细则(试行)》执行。

奖项、业绩的设定不得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不得以此排斥歧视投标人。

招标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奖项分值的,应当在开标评标期间,将投标人上述信息及信用评价等级一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示,投标人应当对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奖项真实性负责。

2.技术标评审细则: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否决投标;评委对技术标的自由裁量权权重不应超过30%。技术标评审实行“倒扣分”制,投标企业的技术标在评审前,应为满分,评委对投标企业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投标文件,在自由裁量权重范围内进行客观评分,评委对投标企业的技术标进行扣分的,须针对评审要点详细说明扣分理由;投标文件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数平均值。

招标人应当参照下列因素设定评审要点:

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

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⑶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⑷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⑸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污染防治及使用国III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

⑹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

⑺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⑻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⑼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⑽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⑾绿色建筑、住宅工程质量治理要求;

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⒀材料样品;

⒁项目负责人陈述或答辩;

⒂其他

评审要点⑴~⑻项为必选项,⑼~⒁项为可选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商务标评审细则:商务标的评审按照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分为综合平均法和次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主确定。

方法一:综合平均法

方案1:评标基准值C=A×K1×Q1+B×K2×Q2

A: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B:招标控制价

K:下浮系数;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95%~%,装饰、安装工程为90~%,市政园林绿化工程86%~%,其他工程为86%~%。

Q:权重比例Q1+Q2=%;

Q1的取值范围为20%~25%

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且不少于5个。

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企业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其商务标报价得分为满分,投标企业有效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5分,每低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对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判定:进入商务标评审电子流程前未废标的标书视为有效标书,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低于判断基准价20%的,判定为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予以废标,不进入后续的商务标评审。

确定判断基准价为D。

当n<5时,D=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5≤n<7时,D=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D=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10≤n<15时,D=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价,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5时,D=所有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价,4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次低投标价法

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中的次低投标价。企业有效报价为次低价者,其商务报价得满分,每偏离该报价1%,扣0.8分,扣完为止。(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对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判定执行综合平均法判定方法。

附件3

施工招标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及技术标等评审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通过的企业进入后续商务标评审。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及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判定方法执行本通知综合评估法中综合平均法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判定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附件4

第三方信用报告评分细则(试行)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中,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在保证投标竞争充分的前提下,应当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列入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条件和相应的评标标准,作为衡量投标企业实力的重要依据之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企业中最低信用评价认定。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管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或评价机构的信用评价报告。

信用服务机构必须符合《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相关要求,必须是经法定程序备案、公示的具备《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有规范、完整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必须拥有自己的大数据查询平台,提供评价结果对外公示和查询,供使用者查询验证,并接受社会公众对被评价企业的监督和投诉。企业信用具有强烈的实时动态性,信用服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内容必须要明确查询网址,能实时动态展示被评价单位的信用状况。

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使用第三方报告,应当对投标人提交第三方报告的认定依据作出明确要求,原则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信用报告以及出具的信用服务机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可供查询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及《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网址。

第三方信用报告分值最高为1.5分。对信用报告等级A级或相应信用提示较好及以上的,根据项目特点在评标办法中在0.5-1.5分区间予以加分(参考标准见附表)。使用评定分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将信用报告等级高低作为定标因素纳入定标文件。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信用报告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信用报告自出具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超过12个月的,视为无效信用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等职能部门将对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的第三方信用报告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违法使用的市场主体,经查实,一律否决其投标。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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